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访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
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以此作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的七项重要任务之一。协商民主实践,在我国已经走过半个多世纪的历程,对中国的政治生活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十八大报告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了整体部署,实际工作中应如何持续推进?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
把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结合起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色之所在
记者:说到民主,人们首先会想到“一人一票”的选举民主,何谓协商民主呢?
李君如: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怎么使人民能当家作主,需要一定形式来保障。选举民主、协商民主都是民主的实现形式。选举民主遵循的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群众无记名或记名的投票,让每个人有机会公开公平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民主权利得以实现。协商民主遵循的是对话和共识原则,即人民群众中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人通过平等对话、讨论、协商,形成共识,而后所有人按共识行事。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形式是谈判民主,遵循的是利益分割原则,当选举票数相等或相近、协商无法形成共识时,可以通过谈判切割利益。
有人问我:你为什么不谈人民当家作主,而只谈选举、协商、谈判等形式问题。我说,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大多数人民的民主,等等,我们谈得还少吗?那么,这些大原则怎么实现呢?这就要研究民主的实现形式问题。我还说,这样的探索,可以在哲学上得到佐证。辩证法讲范畴,现象与本质是一对范畴,要求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那么,本质那样深刻的东西怎么实现呢?就引出了可能与现实这对范畴,因为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就指出了事物发展的可能性,而可能性只有转化为现实性的东西,才能使本质得到实现。那么,可能性又怎么转化为现实性呢?于是就引出了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只要反映事物本质的内容找到合适的形式,就能够使它成为一种现实的东西。因此,我说,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民主形式才能把民主变为现实。我们不要看不起形式问题的研究,不要看不起民主形式的研究。你真喜欢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