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潛之
2016年10月14日08:06 來源:光明日報
公眾確實需要嚴密的安保措施,畢竟風險無處不在,但公眾也需要不被過多干涉的正常生活,最起碼要能避免遭受X射線照射這種健康風險。
針對近日引發輿論關注的“成都雙流機場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儀對旅客實施照射檢查”一事,環保部10月10日向四川省環保廳下發加急文件《關於對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輻射安全管理相關問題的復函》(下稱復函)。在復函中,環保部要求四川省環保廳嚴格執法,對未經許可違法生產、銷售、使用X射線人體安檢設備的單位,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確保公眾安全。
復函有兩個要點值得關注:第一是明確了法律規定的所指,不是所謂的什麼“弱光子透視安檢設備”,就是有輻射的X射線人體安檢儀,破除了相關生產和使用部門的概念“忽悠”﹔第二就是將機場這一行為明確定性為危害公眾安全的“違法行為”,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后面的問責肯定少不了。
對於X射線,稍有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東西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要接觸。醫生在讓病人做X光檢查時,也都會盡到明確告知的義務。但在機場這樣一個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人們出入機場時,卻在不知情中做兩次X射線掃描,這簡直是對公眾安全的褻瀆。盡管從技術上廠商一再表示,這種機器的輻射量遠低於國家標准,不會對人體造成損害。但既然是安全的,為什麼不堂堂正正地直呼其名,而非要把100多年前就有的技術,安個“弱光子透視安檢儀”這樣玄乎其玄的名字?
成都雙流機場的做法因過於極端受到公眾的尖銳批評,但絕非孤立存在的個案。一段時間以來,公眾對於公共安全措施的抱怨不絕於耳,這源於一些地方和部門的公共安全措施過於簡單和粗暴,動輒出台限行、封路、停快遞等限制性措施。雖然目的在於維護公共安全和公眾